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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省委、省政府颁发的“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7-04-28 18:48 文/新闻办 杜杨 图/宇文翔 点击:[]

为表彰2012年以来为推进陕西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追赶超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陕西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省劳动模范大会4月28日在西安隆重举行。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等领导出席,表彰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我校荣获省委、省政府颁发的“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校党委书记潘中伟代表学校领取了奖牌和证书。这是继2012年之后,我校蝉联“陕西省先进集体”的殊荣。




娄勤俭在大会上作重要讲话。胡和平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宣读《关于表彰201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劳模代表张新停宣读《倡议书》,李世峰、蒙天朝作获奖发言。表彰大会会前,省上领导与受表彰的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代表合影留念。

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每五年举行一次,本次表彰“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497名,“陕西省先进集体”99个,“陕西省先进集体”中有4所高等院校,其中本科高校3所(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评选表彰范围是2012年以来,在陕西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陕西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陕西省先进集体”授予企事业单位。

十年来,特别是自2012年我校首次获得“陕西省先进集体”以来,我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发展。全校上下聚焦“追赶超越”,落实“三项机制”,扎实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对外交流合作、综合管理、和谐校园建设、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业绩,荣获“陕西高校先进基层党委”、“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全国五一巾帼奖” 、陕西省“平安校园”等多项荣誉和奖励。今年我校再获“陕西省先进集体”称号,必将激励全校师生员工为进一步办好陕西科技大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全省“追赶超越”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核稿:崔楠 编辑:杜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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