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从本学期开始,国资处将对校内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进行集中采购。采购项目将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每个月公开招标两次,采购周期约为10个日历日。近期有采购需求的单位请于3月4日前将下列资料提交到逸夫楼609办公室。
提交资料包括:1.采购申请;2.调研论证表(单个仪器价格超过5万元需要提供);3.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
联系人:王谦,彭兰君
联系电话:861681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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