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八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陕西省第八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遴选标准及推荐程序
(一)陕西省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陕西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类奖项的评选。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省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三)推荐范围
符合评选条件、在我校工作的优秀教职员工或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选树的重大典型,“时代楷模”“大国工匠”“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以及省级以上“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向上向善好青年”“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获得者可优先推荐。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四)推荐程序
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认真审核把关,优中选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宁缺毋滥,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
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查、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看得见、过得硬、立得住,可敬、可信、可亲、可学,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师德师风建设组、学风建设组将分别对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教师候选人、学生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小组推荐人选。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上述两个小组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学校对推荐人选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经得起检验。
二、扩大学习宣传,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浓厚氛围
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和宣传活动贯穿于评选推荐全过程。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宣传,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教育广大师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把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转化为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提高推荐材料质量
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陕西省第八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应于6月12日前报送以下材料:每名候选人按推荐类别分别填写《陕西省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1),每人附8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1寸红底免冠彩照(牺牲或去世人员使用1寸黑白免冠照);另附18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按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排版格式见附件2)。上述材料报送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含照片),所有材料纸质版经校属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sust.edu.cn。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把材料质量关,做到主题突出、逻辑严密、要素齐全、语言精炼、文字准确、格式规范。
联系人:刘倩
联系电话:86168036
办公地点:逸夫楼511办公室
陕西科技大学
创建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