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全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从根本上杜绝实验室重特大事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统一安排,决定对我校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分级分类及安全检查工作,在各单位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5月22日-5月31日)
各单位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附件1)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并于5月31日前上报实验室分级分类台账(附件2),纸质版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逸夫楼B8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05@sust.edu.cn。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5月22日-6月7日)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全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即所有实验室(包含研究室、实训室)、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
检查重点: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分级分类管理,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隐患的检查。
(二)工作要求
1.设立校级、院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校级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办校办、保卫处、科技处、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需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要贯彻落实《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各单位所属全部实验室统一要求,做到无一遗漏。
4.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 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 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5.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进度安排,统筹协调安全检查及隐患自查自纠台账填报工作。
6.对安全检查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逐条核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橫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1.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5月22日-6月7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验室配置情况,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牵头进行部署动员,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3),组织开展实验室“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情况及整改时限,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件4)。
2.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6月7日前)
各相关单位于6月7日之前,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附件5)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需明确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验室主任名单。纸质版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逸夫楼B8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05@sust.edu.cn。
3.现场检查(5-6月)
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4.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10月11日前)
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并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汇总表(2024年)(附件6),于10月11日之前,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汇总表(2024年)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逸夫楼B8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05@sust.edu.cn。如存在截止时间未能完成整改的情况,需在附带情况说明。
联系人:管艳红 联系电话:86168668
附件:
1.《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2.实验室分级分类台账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
5.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
6.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汇总表(2024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5月21日